之后拿过床头的闹钟一看,却已经是下午五点钟了。
潘迎紫趴在康剑飞怀里不肯起来,或者说她早被折腾得浑身发软没了力气,此时小手摸着康剑飞的脸颊,充满爱意地说道:“阿飞,你真厉害。”
康剑飞大手揉着尤物酥胸,笑问道:“怎么又叫阿飞,先前你叫的我什么?”
潘迎紫张嘴在他下巴上咬了一口,如同少女般娇羞地笑道:“飞哥哥。”
康剑飞取笑道:“一把年纪了不害臊,居然装嫩叫我哥哥。”
“人家就喜欢做你的小妹妹嘛。”潘迎紫仿佛真的回到了少女时代一样,连说话的语气都带着撒娇的味道。”
得,这女人叫哥哥还真叫上瘾了。
康剑飞坐起来穿衣服,潘迎紫突然从背后抱住他,表露心迹道:“阿飞,以后我做你的情人好不好?”
有个尤物做情妇,这种好事康剑飞当然不会拒绝,转头在她的娃娃脸上亲了一下,说道:“好啊,只是以后可不要跟其他男人有什么。”
潘迎紫笑着说道:“放心吧,我早打算不结婚了,还不如跟你在一起快活。”
“那样最好。”康剑飞说。
时间已经不早了,两人拥吻一番才分别开来。
一直到康剑飞离开,潘迎紫才叹口气躺在床头,心中说不出是什么滋味。她可以说是为了金钱和职位才做康剑飞的情妇的,这种身份实在是让人不齿,可真正跟了康剑飞之后,她却对这种关系一点都不排斥,反而颇为迷恋跟康剑飞在一起的那种感觉。
第214章天后的卖身契
“似是欢笑似是苦困,
怎可分开假与真。
恩怨不分爱亦有恨,
明亮背影有黑暗。
往事不记往事不理,
一生几多苦与甘。
珍惜今朝盼望以后,
同渡困苦与厄困
……”
香港上环,仙林歌舞厅。
舞台上的女孩子手捧着麦克风,身体轻轻扭动,深情演唱着徐小凤的《风雨同路》。台下的舞池里,客人们搂搂抱抱跳着舞,根本没人理会舞台上歌手唱的是什么。
连唱数首歌后,梅艳芳退到后台,准备卸妆回家。
梅艳芳四岁的时候父亲就病逝,母亲靠经营一家破烂的歌舞厅维持生计,用以养活四个未满10岁的孩子。
在父亲死后不到一个月,梅艳芳就跟着母亲和姐姐登台演出,没有演出的时候则帮着打扫卫生。一直到梅艳芳十三岁的时候,家里的歌舞厅发生意外火灾,全家再次回到一贫如洗的状态。从此以后,梅艳芳就不得不辍学,整日奔波于各个舞厅和夜总会演唱赚钱,除了养活全家外,还要供两个哥哥读书。
“依华,有人找!”歌舞厅经理在后台门口喊道。
依华是梅艳芳做歌女的艺名,她和姐姐小时候经常因为卖唱而受尽老师和同学的嘲讽。
梅艳芳随便收拾了一下,提着包包过去,却看到她母亲和姐姐过来了,惊讶地问道:“妈,姐,你们怎么来了?”
梅艳芳的母亲年纪大了,已经渐渐唱不动,或者说是客人不喜欢听老女人唱歌。所以平时她都是帮两个女儿联系场子谈价钱,算是女儿的“经纪人”兼保姆。
姐姐梅爱芳欢喜地过来拉住梅艳芳,指着后面的邓益民说:“这是风行唱片公司的总经理邓先生